????? 为进一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昆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,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绿色消费环境。学校围绕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——“新消费? 我做主”,精心准备、认真组织、积极创新,开展了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。
????? 本次主题的涵义是树立“消费者优先”的理念,弘扬“诚信、公平、法治“文化,引导科学理性消费,践行绿色消费、品质生活,呼唤维权自觉,提倡依法维权,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。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,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。我校安全科于15日在校门口、食堂发放《新消费? 我做主》的宣传资料300多份,并组织进行3.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。内容涵盖了质量、标准、计量、食品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常见的发生于消费者领域的侵权、欺诈以及违约现象,如何行使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等问题。提高了维权的方式、方法和维权意识。
?????? 通过这次活动,学校以“3.15”契机,进一步开展各项校園安全工作,强化监管学校食堂安全和进货渠道。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,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,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,认知社会,感恩社会,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,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,培养文明修身、加强道德教育、树立理想信念、建立人文法治,提升学生社会综合素质。也是给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。进一步了解了“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宣传活动的目的、意义,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、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,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,树立了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。